随着今年来社会的发展,侮辱、盗窃尸体的行为也是屡见不鲜,上海刑事律师指出《刑法修正案(九)》将侮辱、盗窃尸体罪扩大到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这也是基于社会现实的需要,更大程度的保护社会风尚以及死者家属亲友等相关人员与死者的感情。
来凤县翔凤镇一老汉在与卖淫女发生关系后准备付钱时突发疾病死亡。卖淫女小红(化名)一时不知所措,与房东夫妇将尸体遗弃在原来凤县某大楼一楼梯间内。近日,来凤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三被告被判处刑罚。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的一天,嫖客张三(化名)在与被告人小红发生关系后准备付钱时,突发疾病死亡。后小红与房东夫妇于当晚12时许将张三的尸体遗弃于原来凤县某大楼一楼楼梯间内,该尸体翌日被发现。事后,被告人小红赔偿了死者张三的亲属人民币30000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被告人房东夫妇赔偿了死者张三的亲属精神抚慰金人民币6000元,获得了对方谅解。来凤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红、房东夫妇在张三死亡后将其尸体丢弃在楼梯间,亵渎了死者的人格尊严,伤害了死者亲属的感情,破坏了民俗习惯,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判处被告人小红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房东男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判处被告人房东女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
北京刑事律师提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其他相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同时也会侵犯死者家属亲戚等的感情。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北京刑事律师表示:本案中的被告人虽然只是将尸体丢弃在楼梯间,并没有过分的侮辱尸体的行为,但是从社会风俗上看,所谓死者为大,尽早入土为安才是对死者的尊重。张三的死是意外事件,但是从具体情形上看,小红和房东都应当及时告知死者的家属,丢弃尸体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侮辱尸体罪。